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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养殖致富被罚15万元,养猪也会涉嫌违法?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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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南部县永定镇永定村二组大油山有一家养殖场,做规模化养猪,违规加盖场房,粪便肆意排放,污染当地水源。经调查,这家养殖场地处宜养区,但没有报批环评文件,仅建有一个容积约30立方米的粪便临时收贮设施,未配套建设和设计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干粪发酵棚、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及沼液转运输送消纳体系,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开工、污染环境的问题。当地环保局对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该养殖场15万元。


注意一:养殖品种、规模,法律明确规定

在农村地区,农民朋友们现在的种养殖活动都会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说在2014年1月的时候,我们国家就出台了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注意二:多部法律规范养殖活动

后续又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比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关于配合蓄禽养殖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比如哪些地方属于禁养区等等具体内容。其中明确规定在2017年底的时候,一些严禁养殖的地方都要进行关闭和搬迁。所以说,总体来看涉及这种养殖的法律法规是很多的。那么具体涉及到农民朋友个人的养殖项目,可能要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域,有针对性地了解一下,确定一下是否属于这种饲养区,或者说是限养区,或者是明确禁止养殖的地方。


注意三:污染环境要受重罚

还有一个最新规定,国家对于养猪或者说除了养猪之外的一些养殖,依据《水污染防治法》还有一个水污染水缴费的原则,明确了现在有环境污染的税法,它针对的是说数量较大的一些养殖户,比如说500头以上的养猪户,那么可能涉及到除了以前相应的法规之外,还要符合新的法律法规的限定。也就是明确了遵守过去的法规之外,还应缴纳相应的税费。这么来看,本案中所说的这种养殖所产生的污染,我们也要重视起来。


作者:XXX;来源:全球品牌畜牧网;农产品期货网转载本文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表示本网认可文中作者观点。若转载文章作者有认为本网有不妥之处,请致电本网010-51289506联系,本网将立即与您磋商并解决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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