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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亦有道!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何以实现1+1>2?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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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渔综合种养是当前我国生态循环农业经济的主要模式之一,也是新时代加快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最具活力、潜力和特色的朝阳产业之一。在很多内陆省份,稻渔综合种养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在培育地方经济增长新动能、推进农(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渔)业增效和农(渔)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曾有悠久的稻田养鱼历史,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稻田养鱼的国家。"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经过新一轮高效发展,我国传统的稻田养鱼逐渐发展成为新型稻渔综合种养,种养面积、产量快速攀升,发展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2018年,我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模稳步提高,养殖面积首次突破3000万亩


一、种养面积


据统计,2018年我国有稻渔综合种养报告的省份共27个,北京、甘肃、西藏、青海4个省份未见统计。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发展到3200万亩,其中当年投入生产的有3042.39万亩,生产面积同比增长8.66%。


其中湖北、四川、湖南、江苏、安徽、贵州、云南、江西8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过100万亩,江西省种养面积首次超过100万亩。湖北(589.75万亩)、四川(468.34万亩)、湖南(450.22万亩)3省种养面积占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由2017年的46.4%小幅上升到49.58%。


2018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排名前10的省份及其模式构成


二、主要模式发展情况


从五大主要种养模式实施的面积分布来看,稻虾面积约占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的一半(49.67%),其次为稻鱼(42.10%),稻蟹、稻鳅、稻鳖及其他模式的占比相对较小,分别为4.97%、1.57%、1%和0.69%。从水产品产量上看,稻虾产量占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总产量的62.31%,其余依次为稻鱼29.42%,稻鳅2.96%、稻蟹1.83%、稻鳖0.77%和其他2.71%



2018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实施面积、水产品产量分布情况


(一)稻虾种养模式


稻虾种养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省份,目前是我国应用面积最大、总产量最高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2018年,稻虾种养面积排名前5的省份依次是湖北(48.96%)、湖南(18.68%)、安徽(13.98%)、江苏(7.07%)、江西(5.57%),5省种养面积占全国稻虾种养总面积的94.26%。


产业规模方面,湖北省应用面积最大,2018年全省稻虾种养面积达到571万亩,新增千亩以上示范基地21个、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4家。


经济效益方面,据推测,全国稻虾种养比单产稻米综合效益普遍提升50%以上。以湖北省为例,“虾稻生态种养”模式可使稻田综合效益提高80%以上。


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化肥、农药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亩均效益约3000元,较水稻单作提高2500元左右。


(二)稻鱼种养模式


稻田养鱼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在全国大多数省份均有分布。稻鱼种养也是我国山区、梯田地区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的主要应用模式。2018年,稻鱼种养面积排名前5的省份依次为四川、湖南、云南、贵州、广西,5省种养面积占全国稻鱼种养总面积的80.65%。


产业规模方面,四川省应用面积最大,2018年四川省稻鱼种养分布在除甘孜州和阿坝州外的19个市州,面积约为436.3万亩,占全省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的93.16%。


经济效益方面,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景宁县等地为例,推广水稻以单季稻为主,部分为再生稻,单季稻4月下旬至5月上旬播种,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收割。单季稻水稻亩产可达550公斤,亩净利润3000元以上。


(三)稻蟹种养模式


稻蟹种养在东北地区发展较快,尤其是以辽宁省盘锦市为主要代表,形成了“大垄双行、早放精养、种养结合、稻蟹双赢”的“盘山模式”,并辐射带动了我国北方地区稻蟹种养新技术的发展。2018年,稻蟹种养面积排名前5的省份依次为辽宁、吉林、江苏、天津、黑龙江,5省种养面积占全国稻蟹种养总面积的88.08%。


产业规模方面,辽宁省应用面积最大,2018年全省稻蟹养殖面积达到61.8万亩,同比增加了27.14%。


(四)稻鳅种养模式


2018年,稻鳅种养面积排名前5的省份依次是四川、辽宁、湖北、吉林、云南,5省种养面积占全国稻鳅种养总面积的85.57%。


产业规模方面,2018年,四川省稻鳅主要分布在内江、宜宾、乐山、资阳、成都等市州,面积约15万亩。辽宁省稻鳅种养面积8.4万亩,湖北省稻鳅种养面积4.46万亩。


经济效益方面,以湖北省为例,据测算,2018年全省“稻鳅共作”模式泥鳅平均亩产量约110公斤;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相比,单位面积化肥、农药施药量平均减少40%以上;亩均效益约2500元,较水稻单作提高2000元左右。此外,湖北省将“稻鳅共作”与“虾稻连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亩产效益。浙江省稻鳅种养亩均效益达到5000元以上。重庆市再生稻与泥鳅立体种养模式中稻亩产量可达600公斤、再生稻亩产量可达300公斤,亩产值可达5500元以上,亩均效益2000元以上。


(五)稻鳖种养模式


2018年,稻鳖种养面积排名前5的省份依次是安徽、湖北、湖南、四川、浙江,5省种养面积占全国稻鳖种养总面积的91.79%。


产业规模方面,2018年,安徽省稻鳖共作模式8.26万亩,同比增长117.9%,主要分布在合肥地区。湖北省稻鳖种养面积7.32万亩,湖南省稻鳖种养面积2.53万亩。


经济效益方面,以湖北省模式为例,据测算,2018年,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化肥、农药施用量平均减少40%以上,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较水稻单作提高4500元以上。以浙江省为例,其典型模式--德清稻鳖共作亩产水稻550公斤。


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近年来,各地持续在品牌营销、产品加工、节庆活动、特色小镇/公园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融合度逐步提升,产业链逐步完善。


(一)品牌建设


近年来,各地积极培育优质渔米品牌,引导扶持经营主体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把稻渔综合种养的“绿色、生态、优质、安全”理念融合到产品设计和品牌包装、营销中,扩大稻渔综合种养优质稻米、水产品的知名度,有效提升了产业品牌价值。


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功举办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创新大赛和优质渔米评比推介活动,评选出优质渔米产品金奖、银奖26个,成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品牌宣传推介的重要平台(见附件1、2)。


(二)经营模式创新


各地因地制宜,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将种养、餐饮、垂钓、农事体验融为一体,实现标准化种养、有机稻米/水产品加工、创意农业体验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于一体,助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川省形成了一批“农业共营制+稻渔综合种养”“农业园区+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稻渔综合种养”等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经营模式。湖北省积极推广“华山模式”,公司通过合作社等组织对基地建设、生产、管理等实行统一机械施工、统一养殖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服务管理、统一产品收购、统一产品品牌的“六统一”,实现了稻渔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三产齐头并进、融合发展。浙江省青田县通过建立标准体系,在全县推广稻鱼种养,统筹原种场、产业示范园、以稻田养鱼为主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形成了“一核多点”的产业发展模式。


(三)节庆活动


自古以来,我国以渔业为主题的节庆活动就很丰富。近年来,我国形形色色与稻渔综合种养相关的节庆活动遍地开花,在传统节庆的基础上,不断注入新的元素,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在活动中,各地将民俗文化、特色产品展出、文艺演出、体育竞技等有机融入,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苏省盱眙县的“盱眙国际龙虾节”已连续成功举办19届。


2018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设立后,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辽宁省盘锦市等地结合丰收节,举办“稻花鱼丰收节”“稻蟹家欢乐节”等节庆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关注。


(四)龙头企业培育和示范区建设


近年来,各地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稻渔综合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龙头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形成区域性优势产业。


以湖北省为例,莱克集团、潜江虾皇实业有限公司、华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娃集团有限公司、盛老汉家庭农场等一批国内知名度较高的龙头企业纷纷涌现,在产业技术研究、加工物流、电子商务、休闲渔业、科普宣传等方面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稻渔产业技术创新和融合发展。


继2017年创建33个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后,2018年,农业农村部继续开展创建工作,新创建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34个(见附件3)。


在此基础上,各地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安徽省已累计创建22个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四川省重点打造川西、川南、川北和川东4个核心示范片区,创建26个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示范区通过集成创新技术模式和经营机制,辐射带动周边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示范作用显著,成为各地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的主要方式。


四、当前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


部分省份稻渔综合种养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占比不高,多以一家一户经营为主,且连片规模少。


由于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一是导致粗放式种养占主导,生产及管理成本高,缺乏规模效应。二是经营主体分散,难以在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形成合力,对种养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社会化服务等均构成制约,尤其是难以形成品牌,产品优质优价无从体现。


此外,田块面积越小,稻田开挖沟凼面积越容易超出标准,偏离以渔促稻的发展原则。


(二)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缺乏长远规划和支持


由于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涉及面广、部门多,各个部门在产业发展规划、项目资金安排、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难以形成合力,导致目前一些地方稻渔产业发展规划与乡村旅游等其他产业发展规划契合度不高、适用性不强,跟不上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在资金扶持方面,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但持续性资金投入不足,相对于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仍显不足。此外,从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长远发展来看,除田间工程建设外,路、水、电、仓储、交易市场等一系列产业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亟需提升改造。


(三)基础理论研究不足,关键技术有待突破


由于理论研究的缺乏,现有的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基本是建立在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制约了技术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此外,由于稻渔综合种养是一项涉及水产、种植、农机、农艺、农经、农产品加工等多方面技术融合的系统工程,通晓多领域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凤毛麟角,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标准推广有待加强


目前种养技术水平和模式效益水平地区间差别较大,一些新发展地区的稻渔综合种养还处于探索试验的初级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技术模式。尤其是当前,由于稻渔综合种养的综合效益高,一些地方在地区发展能力与产业发展条件不匹配的情况下,简单复制、强行推广稻渔综合种养,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容易出现种养环境不达标、稻米产量偏低、产品抽检不合格等情况。


因此在关键技术的推广上,亟需向技术相对薄弱的新发展地区倾斜。此外,由于水产养殖效益通常高于水稻,受经济利益驱动,个别经营主体稻田开挖沟凼面积过大,偏离了以渔促稻的发展原则,需进一步加强《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等标准的宣贯与相关标准的制定,明确各种模式在稳粮、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技术指标,规范稻渔综合种养的行为,切实做到稻渔互促,持续健康发展。


五、发展建议


据统计,全国稻田面积中仅有5%正在实施稻渔综合种养,仍有广袤的稻田待开拓利用,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稻渔综合种养作为生态循环农业的代表模式之一,能通过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实现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协调绿色发展。同时,通过积极发展“种、养、加、销”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方式,有利于发挥稻渔综合种养“接二连三”的作用,加速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加工流通体系的建立和休闲农业的发展,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为新农村建设、产业扶贫及乡村振兴建立产业基础。


从产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来看,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正处于政策环境向好、发展动力很足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


(一)做好产业规划及政策扶持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探索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等战略要求,在全面分析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区域布局,确保产业有序发展,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三产融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政策方面,一是各地应积极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相结合,打造示范典型,引领产业发展。二是充分认识稻渔综合种养在精准扶贫中的巨大潜力,积极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成为地方政府扶贫、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三是积极争取农业领域各项金融政策向稻渔综合种养倾斜,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品政策性保险、小额信贷,为稻渔综合种养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技术集成推广


根据稻渔综合种养稳粮增效、节肥减药、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特点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稻渔综合种养生态机理、技术模式优化创新研究,完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规范与标准体系。


依托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由水产、种植、农机、农艺、农经、农产品加工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技术协作组进行联合攻关,指导解决产业间相互合作、相互协调、相互融合的生产和技术问题。以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稻渔综合种养生产效率、促进传统稻渔综合种养向高质量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转变的支撑和动力。建立“科研、示范、推广”为一体的工作体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和种养户种养水平。


因地制宜地推广适合本地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技术和品种,大力培育高素质乡土人才,发挥乡土人才的“技术员”作用,及时解决种养户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发展社会化服务力量,创新技术服务模式,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为种养户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围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链,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和示范,培育一批以掌握稻渔综合种养技术为主的复合型人才,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稻渔综合种养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


(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视经营主体培育


进一步整合稻渔综合种养生产资料供应、经营管理、产品加工、品牌营销等产业链各环节,通过产前、产中、产后有效链接和延伸,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多元共赢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机制。


坚持产业联动,鼓励渔米产品加工业、餐饮业发展,支持稻渔相关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体系、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稻渔文化开发休闲农业、举办节庆活动,促进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农业支持政策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培育壮大稻渔综合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龙头企业做大规模,推进产业标准化生产,实现品牌化经营,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形成区域性优势产业。结合国家级、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典型示范基地,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四)强化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


以市场为导向,发扬稻渔综合种养产品特点,积极引导经营主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参与稻渔品牌创建,把稻渔“优质、生态、无农残”理念融合到品牌宣传、产品包装设计中。


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商标注册,强化源头、过程管控和质量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地方政府打造水产品、优质稻米区域公共品牌,引导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同时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在主流媒体、重要展会、重点市场开展强势宣传和多层次推介。


大力发展稻渔产品电子商务,拓展产品营销网络,提高稻渔综合种养产品知名度和综合效益。


(五)推进标准建设,规范产业发展


各地应在全面分析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的基础上,明确发展目标和区域布局,推动主导技术模式升级,完善田间改造、水稻栽培、水肥管理、病害防治、绿色防控、土壤保护等重点技术环节,形成适宜各地的标准体系。


持续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与稻渔综合种养相关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建立稻渔综合种养重大疫病监测预警及土壤、水质监测系统,提高稻渔综合种养的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逐步制订优质稻米品牌产品标准,推行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区域公共品牌的共建共享机制,搭建产销一体化平台。


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作者:XXX;农产品期货网转载本文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表示本网认可文中作者观点。若转载文章作者有认为本网有不妥之处,请致电本网010-51289506联系,本网将立即与您磋商并解决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石登峰 邮箱:shidf@accfutur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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