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集购网
掌上集购网

掌上集购网

集购网客户端

客服服务
交易时间:工作日 9:00-17:00
您好,欢迎来到农产品集购网!

生产销售死猪肉牟利 9名“黑心”商贩获刑

2019-05-24

0评论

分享给朋友:

近日,博白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案件,涉案的9名男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维持博白法院判决。


被告人官某以前做着屠宰生猪后售卖猪肉的生意。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官某发现收集他人的猪产品进行加工销售,既赚钱又轻松。于是,从2016年6月开始,官某在博白县博白镇某房屋开设猪肉加工点,随后何某(另案处理)也入伙共同经营加工点。


2017年至2018年间,官某、何某在无任何动物防疫站兽医卫生检验的情况下,先后雇请被告人庞某等7人收购、加工死因不明的猪肉、猪大肠等猪产品,并将加工分类的猪产品冰冻后进行销售,雇请陈某管理账目、结算工钱,并联系谢某运输猪产品到外地销售。2018年4月15日,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加工点进行查处,当场扣押了非法加工的猪产品17212公斤,并抓获官某等9人。


博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官某、庞某、官某强、官某德、黄某、韦某、官某城、陈某、谢某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9人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官某积极实施犯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他8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博白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官某、庞某、官某强、官某德、黄某、韦某不服,向玉林市中院提出上诉,玉林市中院审理后驳回了官某等人的上诉,维持博白法院的判决。


来源:玉林晚报;农产品期货网转载本文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表示本网认可文中作者观点。若转载文章作者有认为本网有不妥之处,请致电本网010-51289506联系,本网将立即与您磋商并解决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刘奇 邮箱:123654@163.com)

农产品集购网16988-全国大宗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白糖、油脂、玉米、大豆、小麦、棉花、豆粕】 免费资源发布、采购对接;报价-下单看行情;灵活、便捷更省心; 点击前往报价,查看大宗农产品行情 http://www.16988.com



评论 登录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最新评论

更多

相关新闻

实时行情 更多

    产品 交割地 成交价
    (元/吨)
    成交量
    (吨)

相关推荐